Thursday, August 7, 2008

佛法的精要在於無我

依於佛無我的教說:生命只是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蘊的和合。我們凡夫,往往執著生命為我,而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、作者、受者、命,都是自我,生命主體的異名。

什麼是我?世間立有種種的名字(《般若經》舉十六名;《金剛經》,舉四個名。)我,是主宰義,就是自主的支配一切。人人願意自由作主,支配其他,直覺得有自主而能支配的自體。「我」是印度學術中重要術語之一,最為常用。人(這裡不是約人類的人說),是思惟義,有意識活動,覺得有思惟的主體。眾生,意義為不斷受生死,覺得有歷受生死的主體。壽命或作壽者,一期的生存為壽命,從而覺得有無限的生命自體。這些,本是世間有情的現象之一,有意志力(權力意志),有思惟作用,有生死死生,有壽命延續。但主宰的是誰?思惟者是誰?受生死者是誰?壽命者是誰?這些,眾生的世俗心境,從來不曾徹見究竟,只是無始以來的習見,想當然的,認為有自我、思惟等自體,而且非有不可。這到了哲學家、神教徒手裡,雖然各說各的,大抵推論出微妙的,真常自在的神我(靈體),絕對主體之類。部派佛教中也有宣說「有我論」。主張在生死輪迴,繫縛解脫中,有一生命主體,叫做真我,大我,不可說我等。其實,這種真常本淨的我,源於無始來的習見,成為生死的根源。所以佛陀開示『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』。求我、人、眾生、壽命的自性不可得,並非閉起心眼,麻木自己,不去觀他就算了。這樣的我不可得──我空,這才是究竟的,徹底的,正確的體認。

(<<寶積經講記>>)



我的意見:神我說有極大的吸引力。之前,我認為無我說與神我說是各擅勝場的,因為兩者皆無法以現有的科學方法驗證。純就教理的說服力而言,兩者似乎都很有勸服力。但是,宗教的教義從來都是強力主張實現,而不只是理解而已。若是如法修行,佛家的無我說相對較不可能走入死胡同裡,所以更值得一試。